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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稅報稅表詳解

2022-07-12

在《利得稅報稅表你知多少》中為大家講解簡介利得稅報稅表上必需要知的事項後,有不少人都想了解更多利得稅報稅表上的項目,因此Pacers 就為大家更詳解利得稅報稅表。

第一部份 – 應評稅利潤或經調整的虧損申報表

在第一部分中納稅人填寫的資料並不是公司財務報表上的利潤和虧損,而是

經稅例調整後公司的應評稅利潤經調整的虧損

1.1 應評稅利潤(未扣除承前虧損):經過稅例調整後,公司在該課稅年度的利潤。

1.2 經調整的虧損(未累計承前虧損):經過稅例調整後,公司在該課稅年度的虧損。

1.3 承前虧損:公司在計算今個課税年度前未使用之稅務虧損。

第二部份 – 稅款或退稅

在此部分填寫的資料是納稅人所計算實際要付的稅款或可收回的退還稅款。在計算時除了計算該課稅年度中所產生的稅款和暫繳利得稅外,亦要計算過往年度未付或已付的稅款包括暫繳利得稅。

2.1 應繳稅款:經計算後公司要繳交的稅款

2.2 應退還稅款:經計算後公司可獲得稅局退回的稅款

第三部份 – 總入息、指定交易及事項

在第三部份中所詢問的問題都是關於「小型法團」的條件,所以以下的問題都是為了方便稅局進行分類和為日後要求納稅人提交補充資料。

3.1 你在本評稅基期內的總入息是否超過港幣$2,000,000:就是按照公司財務報表上的所有的入息(業務收入、利息收入或出售資產所得收入等等)是否有超過港幣$2,000,000。

3.2 在評稅基期內,你是否曾因使用╱轉讓在《稅務條例》第 15(1)(a)、(b)、(ba) 或 (bb) 條所列舉的知識產權而付款予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不論該款項是已支付或應累算:公司有否在該課稅年度購買由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擁有的知識產權(例如︰商標權、專利權、版權、外觀設計權、植物品種保護權及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權等等)。

3.3 在本課稅年度,根據《稅務條例》第 20AE、20AF、20AX 及╱或 20AY 條,你是否有推定應評稅利潤:公司是否以下的身份並且有產生自香港的利潤

a) 非居港者的應評稅利潤視為居港者的應評稅利潤

b) 非居港者持有的特定目的工具的應評稅利潤視為居港者的應評稅利潤

c) 基金的應評稅利潤,視為居港者的應評稅利潤

d) 基金持有的特定目的實體的應評稅利潤,視為居港者的應評稅利潤

3.4 在第 1 部填報的應評稅利潤╱經調整的虧損是否包括任何在本課稅年度得自以下按特惠稅率課稅的利潤╱虧損:納稅人是否有收入來自以下的項目正在享有特惠税率(税率為一般税率的一半):

a) 由「短╱中期債務票據」(在2018年4月1日之前發行)所獲得的利潤及利息收入

b) 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的合資格利潤

c) 合資格飛機出租商或合資格飛機租賃管理商的合資格利潤

d) 專業再保險人或獲授權專屬自保保險人的合資格利潤

e) 指明保險人或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合資格利潤

f) 合資格船舶出租商或合資格船舶租賃管理商的合資格利潤

3.5 你是否根據《稅務條例》第 49(1) 或 49(1A) 條所指明的避免雙重課稅安排,在本課稅年度申索稅務寬免:納稅人是否為在與香港簽訂的貿易夥伴的地區╱國家所繳納相類似性質的稅項申索稅務寬免。

3.6 你是否曾取得有關本課稅年度的事先裁定:如是的話,請提交附註所要求的資料:有否在該年度就有關納稅人的稅務問題詢問稅局

3.7 你在本課稅年度是否非香港居民人士設於香港的常設機構:有否為非香港居民人士╱公司在香港設有固定營業場所,以及透過該場所,經營該企業的全部或部分業務

後記

利得稅報稅表內文有很多的資訊而且當中有不少的專有名詞,為可以等大家更了解利得稅報稅表,所以今次報稅表詳解會分幾個不同的篇章,如果想知道利得稅報稅表剩下的部分,請繼續留意Pacers的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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